发布时间:2020-12-09 人浏览 作者:成都资格代办
导语简介【智源通信】小编整理关于“成都商品房的居住权有多久?成都商品房有哪些法律规定?”的购房问答,成都购房资格代办就找智源通信,成都商品房的居住权有多久?成都商品房有哪些法律规定?的正文如下:
在国有土地上兴建的商品房,是可以依法进行交易的,而在交易商品房时,也要办理物权登记,未登记的买房则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,在民法典相关规定中,一般商品房的居住权是多少年呢?成都智源通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!
民法典规定,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,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,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三百六十六条 【居住权的定义】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第三百六十七条 【居住权合同】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(二)住宅的位置;
(三)居住的条件和要求;
(四)居住权期限;
(五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第三百六十八条 【居住权的设立】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第三百六十九条 【居住权的转让、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】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三百七十条 【居住权的消灭】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商品房居住权的期限是不明确的,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,而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,并且在居住权合同中载明期限。
综上所述是“成都商品房的居住权有多久?成都商品房有哪些法律规定?”的问题回答,想在成都买房无资格就找智源通信,更多成都商品房,成都购房政策问答,关注成都购房政策 https://bqmobile.com